江西润泉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泉科工”)于2022年5月注册成立,为迅速占领高品质供水市场,在公司成立之初即设定了一些高品质供水合作模式。润泉科工运营半年多来,在市场开拓方面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和预期相比,还存在相当的差距。现结合高品质供水市场的实际情况和公司的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出合作模式如下:
一、市场分类
(一)内部市场:合作方为省水务集团所属润泉公司。
(二)外部市场:合作方为省水务集团以外的公司。
二、合作方式
(一)内部市场的合作:
仅限高品质供水的业务合作,不成立合资公司。
(二)外部市场的合作:
1.成立区域性的合资公司开发当地的高品质供水业务。
2.不成立合资公司,单独或合作开发高品质供水项目。
三、收费标准
1.高品质供水项目向用户收取一定的增值服务费,原则上社区类项目按不低于30元/月/户收取(根据不同地域或条件,增值服务费可高于30元/月/户收取)。
2.水务润泉或合资公司负责本区域内高品质供水的项目开发。
3.润泉科工以实际工程量的核算收取设备和安装费。增值服务费由运维公司收取,润泉科工按增值服务费的40%~60%向运维公司收取运营维护费,运营维护费收取标准拟定为:
(1)社区类项目:小型小区(设备流量小于22m3/h,小于200户)润泉科工分成不低于18元/月/户;中型小区(设备流量30m3/h~60m3/h,200户~600户)润泉科工分成不低于15元/月/户;大型小区(设备流量大于70m3/h,大于600户)润泉科工分成不低于12元/月/户。
(2)公建类项目:按设备的折旧费来计算。具体收费方式和标准以实际项目合同为准。
设备型号 |
12m3/h |
22m3/h |
30m3/h |
60m3/h |
80m3/h |
100m3/h |
润泉科工收取费用(元/月) |
2400 |
3000 |
3500 |
6000 |
7000 |
7500 |
注:标准为最低值。
4.润泉科工运营维护费的收取以合同为准,一定时期内可进行调整。
四、合作模式
合作模式包括合资公司模式以及经销商模式,两种合作模式的前提是均须带来确定的高品质供水项目或区域,并以高品质供水项目或区域的大小,作为选择合作方式的重要考虑依据。
(一)合资公司模式
原则上可采用“润泉科工+地方自来水公司+合作方”或“润泉科工+合作方”的模式,润泉科工持股比例不低于40%,合作方持股比例不高于60%。
1.当合作方满足以下条件时,润泉科工在合资公司中持股比例可降低至33.34%以上:
(1)合作方在合作之初能带来确定的高品质供水项目,且合同额不得小于300万元;
(2)合作方承诺二年之内,区域内的高品质供水业务能快速增长,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
(3)若合资公司达不到预期,则润泉科工可以在区域内成立第二家合资公司;
(4)合资公司严格在润泉科工授权的经营范围内经营高品质供水业务,不得跨区域经营。润泉科工负责高品质供水设备和技术服务,收取运营维护费。
2.有三方股东的合资公司中,如市场开拓方股权比例较低的,为充分调动其开拓市场的积极性,在股权比例不变的情况下,对市场开拓方给予以下优惠条件:
(1)设备按一定的折扣价向合资公司提供;
(2)委托其在项目上进行运营,在增值服务费的余额中给予8-10元/月/户的运营费,具体模式和路径根据实际情况签订运维协议。
(二)经销商模式
1.将经销商分为一、二、三级,给予一级经销商设备的85%折扣,二级经销商设备的90%折扣,三级经销商设备的95%折扣。
2.在一定时期内,经销商经销区域不唯一,可一单位在多区域经销,也可多单位在同一区域经销。
3.同时,润泉科工可委托经销商在项目上进行运营,在增值服务费的余额中给予8-10元的运营费,具体模式和路径根据实际情况签订运维协议。
五、润泉科工引进战投的股权激励
根据水投集团2022年5月11日第11次党委会审议通过的《江西润泉科工股份有限公司高品质供水合作模式基本原则》:
润泉科工可拿出21.66%的股份做股权激励,该股权激励的股份只做盈利分红,不参与公司决策、经营,但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能获得有特许经营权的5个地级市(服务人口不少于40万)及以上的市场或200万以上开通户数的合作方;
2.能为合资公司带来20亿元高品质供水工程收入或600万服务人口的合作方。
